“目前,我国已有两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别是杨凌示范区和黄河三角洲示范区。未来计划到2025年,布局不超过30家示范区。”29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近日,国办印发指导意见,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竞争力不强,劳动生产率仅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1/8,第三产业的1/4左右。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创新。建设示范区就是要通过高端人才引进培育,通过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培育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产业。
通过示范区“一区一主题”的设计,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若干重大瓶颈问题。比如,我国近60%的耕地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有近5亿亩的盐碱地,建设示范区就是要集聚创新资源,协调各类主体,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着力拿出系统解决方案,而为其他同类地区做出示范。
为切实保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指导意见提出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四条政策措施:一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二是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创新信贷投放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相关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三是落实土地利用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四是优化科技管理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评价评定制度和农业科技人员报酬激励机制。
示范区建设一定要姓“农”,推进乡村振兴。不管示范区建在什么地方,都不能没有农民,不能没有农业,也不能没有农村。评价示范区建设是否成功,关键是要看农业产业竞争力是否提升,农民收入是否增长,农村是否更美。此外,示范区建设必须姓“科”,科技是示范区的身份标签,创新是本质特色;还要姓“高”,坚持高标准建设,培育高技术农业。
上一篇: 农业结构调整将为百姓餐桌带来哪些变化?
下一篇: 农地改革开启多策联动模式 集体土地建租赁房试点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