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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新政出台 都市农业发展新机遇or新挑战?

时间:2019-12-27 点击次数:987次 作者:中国都市农业网


 

      2019年12月19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与同期废除的《(国土资发(2014)127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相较,《通知》就设施农业用地的定义从产业发展需的角度进行了融合;对设施农用地使用项目的动工前审批进行了简化;同时,也再次强调了在“大棚房”治理问题上的态度。

      另外,此次《通知》中也对设施农用地与基本农田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在用地划分、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用地规模、用地取得等方面进一步改进突破,出现了如下几点新的变化:

1.设施农业用地纳入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范围。

2.对一些设施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作出规定。

3.用地规模实行差别化政策。

4.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5.简化用地取得方式。

      对都市农业发展而言,永久基本农田上设施化限制的适度放宽,不仅有利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高质量利用与新发展模式的创新。也将进一步推动城市周边都市农业向多元产业融合与综合效益累加方向发展。为高度城市化地区都市农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新旧设施农业管理制度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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