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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启臻:乡村组织类型与振兴标志

时间:2021-08-27 点击次数:1181次 作者:中国都市农业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乡村振兴的“五大”振兴内容,即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和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内容之间没有明显界限,是紧密联系和融合在一起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如,产业振兴离不开人才振兴,也离不开文化振兴,乡村文化既是乡村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产业兴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讲组织振兴,一定离不开产业和产业组织,也离不开文化和人才。每一个振兴,在内容上都包含着其他振兴内容,又都影响和制约着其他方面的振兴。乡村振兴切忌把生产、生活、生态、文化、治理等与乡村整体割裂开来孤立地思考,只有建立融合与整体的乡村振兴思维,才能很好地理解乡村和建设好乡村。我们把组织振兴单独拿出来讨论,是为了突出乡村组织的重要性,理解组织振兴在乡村振兴中整体中的重要价值。

乡村组织类型与组织振兴的标志


讲组织振兴,我们首先明确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振兴?通俗地讲振兴就是有活力、充满生机。乡村组织振兴就是乡村组织充满活力,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与创新力。这样的组织需要具备几个特点。首先,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如果乡村只有一个组织,很难称为组织振兴,振兴一定是多种组织的协同发展和相互促进。因此,乡村组织振兴要有成体系的乡村组织系统,而且各个组织之间形成有机联系。其次,这些组织要能解决实际问题,组织不是摆设,只有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或生产,或生活,或服务,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组织才有生命力。其三,要有广泛的参与性,我们说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让农民参与到组织中来,成为组织的一员和组织的受益者,村民是自组织主体,而不是被组织的对象。

第二个问题,要清楚乡村有哪些组织。很多人说不出乡村组织的类型,或者仅仅知道一个党支部组织,这就很难理解振兴乡村的确切含义,找不到促进组织振兴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其实乡村的组织资源十分丰富,组织的类型多种多样。按照组织所发挥作用的领域,乡村组织至少有以下几类:党支部,这是处于领导地位的乡村政治组织;村委会,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性质的村民自治组织;合作社或集体经济组织,是乡村的经济运行组织;老年协会是老年人发挥作用的组织;红白事理事会是负责移风易俗和乡村民俗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还有农民学校、老年大学、幼儿园以及社会大课堂等,则属于教育组织。除了正式组织,还有各种各样的“非正式”组织,如跳广场舞的“舞友”,聚在一起打牌的“牌友”,还有敬老志愿者队伍,互助扶贫或关爱儿童的群体,这些都可以称为组织。乡村组织的类型与数量往往被认为是乡村发展程度的指标之一,乡村组织的活力就来源于组织的协同与互动。乡村组织振兴就是乡村组织形成一个组织体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各自的作用。

激活乡村经济组织的动力与活力


每一类组织都有保持活力和培养新动能的途径与方法,由于篇幅关系,这里仅就乡村经济组织的振兴谈一些看法,重点谈乡村经济组织的动力与活力问题。

乡村经济组织振兴应该说是乡村组织振兴的基础。乡村经济组织发展的原动力来源于农民对经济收入的需求。中国农村的改革已经40年了,其成功的标志就是从满足人们的温饱需求开始的。通过重新调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确立了以农户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通过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通俗地说,是让农民获得了种地的自由,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党的十九大进一步肯定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基础,重申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要探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衔接问题。应该看到,农户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经营的组织形式,没有之一。这是被理论和实践反复证明的科学结论。为什么农户经营适合农业生产?可以写一本书来论述,也可以简单地用一句话概括:农业生产适合自己给自己劳动,不适合给别人劳动。这是由农业生产与农户特点共同决定的。

“自己为自己劳动”是农业组织保持生命力最为基础的因素。无论农业组织怎么创新,违背了这个特点失败必然。有人说,改革开放之初,农户经营的动力来源于人们对温饱的渴望和需求,今天温饱问题解决了,农户经营农业的动力消失殆尽。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我们看到小农户经营的问题普遍存在,主要表现由于地块小,靠农业收入养活不了全家,强壮劳动力只能进城打工,于是兼业农民出现了。因为打工挣钱更容易,于是种地成了“鸡肋”。调查发现,兼业农民种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够自己吃就行”成为很多中老年人种地的目的。有的农民只管种和收,疏于田间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对采纳新实用技术的热情锐减,农民合作需求也十分微弱,土地合理利用受到影响,现代农业体系难以形成,以至于未来谁种地成为普遍关心的问题。因此,人们形成了共识,农业组织必须创新。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农业组织创新的正确方向只有一个,这就是坚持农户经营为基础。以否定农户经营为特点的各种创新尝试有很多,尽管有些人发扬了屡败屡战的精神,但想当然的创新最终以失败而告结束,或者仅仅是局部偶然经验,没有任何推广普及的价值。因为,以否定农户经营为代价的任何创新都是违背农业基本特点和规律的。

农业组织创新首先要明确进入新时代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新动能来自哪里。显然,这种新动能来源于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渴望。研究发现,农民心目中美好生活的标准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家人团聚、生活稳定、环境整洁、较高收入。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传统农户经营方式由于难以有效提高收入,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兼业农民远离家乡,制造出了大量留守人口,缺乏稳定就业,也不能满足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才能既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时又能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形成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进一步指出,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可以说,中央为乡村经济组织振兴指出了明确方向和路径。家庭农场,通俗地说就是扩大版的农户,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理论上,家庭农场的规模以不雇工为上限,下限是其农业经营收入可满足家庭生活基本需要。家庭农场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表现形式,既实现了家庭劳动力充分就业,成为职业农民的主要载体,又可以有效增加农户收入,不外出打工也能过上幸福生活。家庭农场与农户一样是自己给自己劳动,因此,有助于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积累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和激发高度的责任感,是新时代激发农民新动能的有效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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